「我必須澄清:我不討厭我的身體或性別,不覺得我投錯了胎;我只是覺得參與了一場精心籌備的演出。在我離經叛道的童年經歷中,最幸運的就是我從未被要求要把自己歸類到某個明確的類別。我能夠自由的做自己、成長、隨時改變自己。」
我想說 怎麼可以僅僅根據他人性格中某一個特徵 就剝奪他們的權利 怎麼可以說那些「只是因為佔少數就被侷限在框框裡」的人都不配享受與「大多數」的人一樣的公民權利
「大多數」的人有真心試著去了解這些被歧視的受害者嗎 嘴裡都說著人人生而平等 那什麼時候才能將自由及人權還給異性戀之外的人呢 WE ARE YOU. 人人都不需要定義更不需要任何框框